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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非如此。柔性执法体现的是宽严相济、过罚相当原则,而不是搞"一刀切"的放松。对于主观故意、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触碰"红线"的行为,《实施意见》中明确要加大检打联动,依法从严查处,坚决守住安全底线。同时,对于初次违法、非主观故意、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情形,依法给予从轻、减轻或不予处罚,并设置观察期督促整改。这恰恰体现了精准执法、过罚相当的公平性,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真正用到"刀刃"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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